芦苇散文|到异乡去
到异乡去
(加拿大)芦苇
我小时候就知道“故乡”这个词很重要。
刚上小学不久,父母调动工作,我和妹妹也就跟着来到了省城。周末时,我们常常乘坐客船回乡下。每次在甲板上听着江水哗哗地流,我的心不知为什么,就像那谜一样翻滚着的浪花,紧紧地卷起来。我总是既期待又迷茫。船到岸时,我的脚步和目光一起行走,遇见熟人时,他们总要大声问些“回来啦?”“在外边一定很不习惯吧!”“还是我们这里好啊”之类的话,顷刻间,仿佛就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激情向我席卷而来,我沉浸于对一个词的遐想中,啊,故乡!我回来啦!在这样的时候,外祖母已经爱上的“异乡”竹庄——我生长的这片土地,就是我的故乡。然而,我光是笑着,却总也答不上来,到底是习惯还是不习惯城里的生活呢?
我住在市委机关大院,食堂里的饭菜花样不少,却没有外祖母烧的菜好,城里的图书馆又大又安静,却见不到外祖父那样掏钱给街上小孩买连环画的好人。沿着家旁边的一条山路,走上两三分钟,就是一个小山坡,那里有块巨石叫天王石,坐在那里看月亮,月亮仿佛就在头顶似的。四季变化,风起雨落,我如今只记得镀了金的阳光洒在石缝里,小草也透出金色光泽。在乡下时,沿着整条街都可以疯跑,到了城里我只能爬上那块巨石,那时我还不知道“寂寞”这个词呢,我只知道巨石离天上的云朵很近。前些年,有一次回国时经过市委大院靠食堂那边的大门,荷枪实弹的警卫站在门口,我渴望进去看一眼天王石的念头顿时烟消云散。说真的,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像星星,沿着不知哪个轨道滑行,无论方向滑向哪里都很难回到原点。那童年时光难道还需要任何物的见证?不,它只需心的见证。
离家不远是我的小学,一所“重点”小学。班上有一个喜欢欺负别人的男同学,与小孩子的偶尔淘气或恶作剧不同,他看谁都不顺眼,总是骂骂咧咧的。他也曾嘲笑过我的“非本地”口音和“外地”身份。老实讲,我说话没任何问题,竹庄与省城相距不远,人们说着一模一样的话。他欺负过的孩子着实很多,有一次,教数学的倪校长为此训斥了他,并且问道,谁被某某某同学欺负过,请站起来!这时,除了一位女生,包括我在内的全班同学都站了起来,那样的滑稽场面连电影里都没有演过……
回想起初到省城的日子,我还真有点不大适应呢。竟然有人挑剔别人的说话口音!我站在街上呆望着路过的人,人们的说话语气,空气中的浮躁,食堂里不那么可口的饭菜,远离了江边的大马路,全都那么陌生!何谓异乡?这便是异乡!一切都不同了。
惊慌失措的我变得更加内向,只有在语文课上写作文时,我才感到心灵中有浪花在翻滚。我埋头趴在课桌上,听着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,我用想象力和稚嫩文字描摹乡村的生活,而后再默诵一遍,“重返”故乡。我的一位小学闺蜜至今还记得我小时候对写作的狂热,她曾在我高三那年给我送来一叠资料,让我报考编剧专业,而我在寄给她的生日贺信中引用了雪莱的诗句。记得在小学五年级时,班主任王海光老师让我们代表学校给灾区人写信,而后他挑中我的,作为正式文本发出去。如此动人的儿时回忆,甜丝丝的,无论如何也忘不掉。小学时,已经开始填各种表格,我学到了一个新词——“籍贯”。原来,父亲的故乡即为籍贯地。从那以后我告诉别人,我的籍贯地故乡在太湖边上,是一个鱼米之乡。鱼米之乡的米究竟有多好吃?那要等我寒假回张家港后才知道,果然是街上买不到的那种好米啊,稠得你都忘了乡愁……
大学毕业后,我进入一个机关成为一名公务员,基本上就在后勤部门工作,其间颇写了一些官样文章,那都不是我所擅长的。但有人以为,那是我擅长的——我是名牌大学毕业的文科生,又是女生,做事细心,话不多,写东西又快又准。我还有一个昵称——“小燕子”,这昵称呢,倒更像一个馈赠——我从此忘了年轮的存在,仿佛从心上赶走了那个妄图给我刻上皱纹的老巫婆。我曾在加班加点完成重要稿件后仰起脖子,咕咚咕咚地喝下一大杯温水;我也曾好奇地打量着我的文稿——像在打量一个冒牌的自己。
几年后,为了爱情我跟随先生定居加拿大。出国前与亲朋好友依依惜别。我感到自己舍不得的人和事真是挺不少的。当然啦,时间也会改变很多,渐行渐远的,由熟悉到陌生的,由远到近的,可不就是像梦一样。
先生祖籍福建,自幼生长于兰州,说起话来,一口地道的北方口音,饮食习惯也与我有着天壤之别。他是在大学毕业后跟随父母“叶落归根”的工作调动才回到福建的,始终不适应南方的气候,移居多伦多后竟如鱼得水,无论是气候还是生活方式都很快适应,并认定这就是他“落地生根”的故乡了。他对干燥、寒冷、雪天全无“水土不服”,也找到既擅长又喜欢的工作,在职场上越来越顺风顺水。从小喜欢在冰上骑单车的他,把女儿、儿子影响成热爱溜冰、滑雪的北方孩子,我呢,只好成为家中唯一的“南方派”,我的诗情画意里总也忘不了南方的暖。
由于多伦多的移民人口众多,人们对新移民的外来口音习以为常,说真的,这就是大城市的好处了,多伦多的宽厚与美丽也使我渐渐适应了它。我还办起了公司,学起了设计。都说商场如战场,但商场其实不是战场,大多数人都能遵守规则,擅于妥协,我也从加拿大客户身上学到了对个人意愿的绝对尊重,不再对小订单客户“另眼看待”。那些琐碎的个人定制方案说起来真是让人觉得亏大了!“浪费”那么多时间,听了那么多“废话”,才弄清楚一个过渡色的来龙去脉!这算什么事业啊!我一开始也在心里叫苦不迭。其实呢,那些固执背后往往有动人的背景故事,尊重客户也意味着对微小愿望的尊重。那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和莫名其妙的执拗不正是个性化的一种体现嘛。我逐渐从“大订单”的野心中逃离,心也慢慢地变得平稳。
一个人的愿望,一个人的彻悟,化作与某根线条、某个颜色有关的细节,这何尝不是一种激情?谁不是在想象中寻找真实呢?和每一个微小愿望相连的正是人生。
我觉得,与别的职业场合相比,自由经济秩序下的“商场”更为朴实,因为那里对诚信和规则的执着是第一位的。细想起来,刚开始打理公司的那段时间,我还不会开车,先生上班又要早出晚归,我出门开会时就请朋友帮忙接送,或者干脆租车。也许我的神情中总是流露出紧张之色吧,一位经常与我相见的白人客户有一次在谈到刚离职“海归”的伊朗裔同事时,问我,“你还会回故乡——(中国)去吗?”我竟不知如何作答。我知道她的意思,她不是问我会不会回中国探亲访友,而是问我会不会“海归”,年轻的她性情直率,与我很熟,问起不大谨慎的问题也不假思索。在她的问话中,在我起伏不定的心绪中,故乡不是指童年的竹庄,也不是指养育我成长的千年古城——福州,更不是指我的籍贯地、现居地,我的故乡变成中国。
的确,人如果漂泊在城与城之间,故乡和异乡便是两座城市;如果漂泊在国与国之间,故乡和异乡便是两个国家。那次我意识到,就算我经常回国,依然不是“海归”意义上的“回去”。而我是多么不该漂泊异域啊!我那么喜欢中文,那么擅长中文表达,却要在异域他乡用另一种语言工作、生活。更尴尬的是,我的孩子们无法听懂我脱口而出的一句古诗!
当然啦,喜欢写作对我出国后的工作还是有帮助的,我擅长描摹事物的优点和想象力帮了大忙。有一件事我既喜欢又胜任,即,给产品图案“命名”。我和不同文化背景的设计师相处甚欢,彼此心有灵犀。假如某个图案上画着一群企鹅在欢跳,我不会接受诸如“合家欢”“会跳舞的企鹅”之类的名字,我更愿意选择一个照亮心灵的名字:“冬日里的华尔兹”。我的设计师用大张色卡在我身上比划,帮我调“色”,找出适合我肤色的服装色调,我有一阵心血来潮地买了二十多条连衣裙。
我的艺术直觉在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中变得越来越灵敏,走到哪都能看到“点睛之色”,我命名或参与命名了数百上千的图案。在这过程中,擅于提问的我详细询问别人对色彩、对生活的看法。谁没有笑过?哭过?懊恼过?谁没有捶胸顿足过?所有这些发问归根结底都变成与爱息息相关的问题,有很多付出并没有变成订单,但很多像泪水一样闪光的记忆被我记住了。同时,我也回答过一些与爱及故乡有关的问题,那些瞬间充满了情趣。
世界犹如彩虹,上天既已画出彩虹,我们怎可以视而不见呢。
话又说回来,艺术与市场并非密友,两者常常势不两立。这些年来我算明白了,别看别人赞美你的姿态有多么迷人,别看别人说起艺术时的神情有多么憧憬,到了需要为艺术买单时,人们宁可选择无需付费的设计。很多简洁图案都只是被稍微调整了一下尺寸,就在市场上流行起来,还有一些复杂图案不过就是挖空心思的巧妙偷盗而已。这十几年来,北美的专业设计公司,尤其那些专注于纯粹艺术美的先锋型设计公司,倒闭了很多。我有时翻阅他们的样品册,忍不住黯然神伤。我也因为不愿意追随潮流而失去一些商机,损失了一些美元。更多时候,市场竞争的结果只是迎合了人的天性,本质上与美无关。人的天性总是趋众而非独立的。艺术是很寂寞的,美也一样。
但我依然葆有热忱,每每看见触动心灵的景致,我便为之“命名”。
从那时起,我便知道,我的艺术之梦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故乡地的改变而改变。小时候追着蛋壳船奔跑的我,现在与雪中蓝鸟对视的我,全是同一个我,我没有什么改变,我对那些具有毁灭性力量的东西,比如刮起狂风的江海、暴雨、迷路时的乌云、突如其来的孤独、恐惧、软弱等,全都非常敏感,我从童年起就在心里辨识这些东西,快乐无法取代这一切。
我从命名事物的热情中重新审视了自己未被满足的灵魂空间。
我寻找属于我的完美表达,只有完美的表达才能接近事物的真相;只有完美的表达,才能描摹想象力的边界所在。写作因而成为闪电般的冲击,重新划过我的心空。我无畏无惧地写着,时慢,时快,在我的笔下,所有的颜色都不会被遗忘,所有的颜色都等着被再次发现。上天在赐予我一个适合穿连衣裙的好身材的同时,也赐予我敏感与多思。
每一个抽象的夜都很黑——我简直觉得自己可以走得出去。
走在时间亲手铺就的道路上,我只知道往前,怀着忐忑,有时沉默,有时大声呼喊,我在前行中也总是回头,生怕脚步声赶走什么。但我的确不是一个深思熟虑的人,正因为如此,我特别能享受美,美的精灵,无处不在。我对未知也存有好感,前方的风景中很可能藏着未被任何颜料混合过的纯色呢……
写到这里,我仿佛看到心头涌来一片紫色的云。这自然不是故乡的云,这只是意念中的云。云也有自己的命运的吧!我头顶的这片云说不定将要飘回故乡去呢……人的命运岂不是比云更飘忽?身体和心灵,哪一刻不在移动中?即使入睡了,还有梦在动。
哪座城市更美?哪种生活更恰如其分?哪里才是长久的家之所在?当我暗自思忖这样的问题时,我召唤着我的灵魂。
说到底,故乡其实象征着我们心理和行动上都熟悉的“实用性世界”,居于其中的人都具有特定的熟人角色——熟悉,不陌生,相互依赖。而与“故乡”相比照的,正是“非实用性世界”所指向的陌异世界,即“异乡”。因而“异乡”这一意象在我眼里独具艺术魅力。故乡的命运就在异乡。
摆脱人的“熟人”角色及其“实用性”束缚,摆脱习惯、记忆以及集体潜意识的暗示,我们才有机会潜入自我的深河。一个人的灵魂比整个人类的灵魂更重要,这是哪位先哲说过的?我真的好喜欢。我相信,灵魂与灵魂之间,人与神之间,人与人之间,无不横亘着鸿沟,就连面对最亲密的情人、亲人,人们也跨不过一条鸿沟。那是怎样的万般无奈?那又是怎样的趣味盎然?这样的过程也是发现陌异和可能性的过程,是自我与自我、自我与世界之间的一场永恒交战。
因而,“异乡人”不仅仅是指那个生活在异乡的人,更是指生活在“陌异感”中并努力克服“实用性世界”束缚的探索的人。这样的人,身上散发出生命自身所特有的新鲜气息,那气息让人想到一棵熟透的芒果的香味。艺术家必须是“异乡人”,他不会只满足于日常角色,他要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创造独属于自己的艺术真实,换句话说,所有赋予他的社会性角色和符号都并非他的真实,他要在寂静中搜寻喧闹,要在眼泪中提炼爱的精华。他的生活不仅仅在于日常的点点滴滴,他在房间里看书、雕刻、作画,都不单单是为了消磨时光,更是为了理解更多的人和事。他拆掉心中的一切围篱,只为随时可以看见外面的野鹿、杂草,他战胜钳制自由的谎言和暴力。时间不请自来,灵感也是一样。艺术创作就是剥离“差异”和“空白”的一个过程,即对“陌异”的认识和消化。
当然,艺术的旅程并不意味着非要精通绘画、设计、写作、雕刻、歌咏、手工……艺术的旅程首先意味着心灵的觉醒,我们应当意识到,在熟悉的世界中要敢于面对陌异、寻找惊奇、寻找自身未被显现的真实,只有凭借这一真实我们才能最终发现这个世界的真实,有了这种意识,一个人才成为现代人。有了这种追寻意识,一个人才成为艺术家。
当今世界的科学技术高度发达,每一个世俗生活中的个人都有很多机会重新认识自己的身体、知觉。人类身体的构成,从细胞、组织到器官、系统,从大脑皮层到染色体、基因……从无知到有所知,可以说,生命科学每天都在创造出新的可能性——像细胞分裂那样。从这一点上看,人对自己身体的认识也是一个追根溯源的过程,而与身体密不可分的心灵更是依托于“想象力”这一人所具有的最本源力量,不断地寻找:寻找灵魂的住所,寻找造物主的踪迹,寻找万事万物的秘密,寻找爱,寻找词语——单凭这微小的愿望,人就可以熬得过一切疼痛了。
因此,每个人身上都藏着一个“异乡”。在那里,驶向远方的路也驶向心灵;在那里,描绘世界的游戏永远都没有尽头。
每天,我们都在凿开一扇心窗;每天,我们都在面对崭新的大地和天空,感激即将到来的爱与欢笑。
到异乡去!——我听见灵魂大声地说。
到异乡去。
在陌生与希望中,在色彩与诉说中,我们活下去。
这正是艺术的本质。
——写于2021年11月,发表于《异乡人之书——芦苇散文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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