芦苇短篇小说 | 挣扎
挣扎
(加拿大)芦苇
(发表于《侨乡文学》杂志2017年冬季号)
1
琳达·梅一早就得到一个坏消息: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儿子被关进监狱。
她怔怔地望着窗外,黑压压的乌云正离窗户越来越近。琳达是个中年华裔女人,在多伦多的一家化妆品公司担任会计。她的人生,就像一场来不及思考前因后果的急行军。
早早起床,准备早餐,以前儿子还在上学时,她每天都要先开车送他上学,而后在车上给自己抹上口红,再赶去上班。她从不研究如何穿得漂亮,伟人爱因斯坦的不变穿衣风格,便是榜样。同样颜色的黑灰色套装,买上五套,款式也只是大同小异,每天穿一款,一个星期就对付过去了。
脚上的皮鞋,一成不变的黑。倒不是她觉得黑色有多好看,她着实没有时间和精力,女人讲求色彩搭配之后所带来的衣橱里的忙碌,是无休止的混乱和虚荣,她无力承担。
她有一个名义上的家,丈夫斯坦尼和她分居两地,一年回家一次。一开始,斯坦尼想离婚,她不肯。后来,斯坦尼也就懒得主动追求变化了。她和丈夫很少交流,也不奢望他能帮上什么,他的存在对于她,也仅是一个符号,她依然头顶着克尔夫人的头衔,忙着克尔夫人该忙的事。
她很少抱怨生活,从来不哭,相反,她总是微笑着,哪怕拒人千里之外,她也总是微笑着。这是她唯一觉得自己必须无条件做到的事,她不会像母亲那样,一辈子都不懂得笑。
2
琳达生长在一个家境贫寒的离异家庭中。父母在她出生的那一年,从香港移民到加拿大。她曾经当过小公主,在地下室,喜欢音乐的父亲把她打扮成家庭乐队的公主主唱,还从跳蚤市场买来很多小玩意,为她变魔术。父女俩的笑声总能掀翻屋顶。父亲还答应她,带她去香港,吃双皮奶,爬狮子山。但在五岁那年,父母离婚,父亲离开了家。
“琳达,最亲爱的小公主。记住:爸爸永远爱你。我会很快回来看你和妈妈。”父亲的眼睛灰蒙蒙的。父亲搬到蒙特利尔的那一天,琳达站在坑洼不平的车道上,哭了。
爸爸,你别走。
绝尘而去的黑色小轿走带走了琳达的童年欢乐。母亲把琳达抱进屋, 愤愤地抹泪。
父亲骗了她。后来,她再也没当过公主。她和父亲每年也只是圣诞节假期时见一面。
母亲下班回家时,常抱怨前夫没有尽到赡养妻女之责。
“以后,你可别像我,你的父亲是个酒鬼,找个可靠的男人吧!”母亲经常一边从烤箱里拿出蛋糕,一边抱怨,香喷喷的胡萝卜核桃香味也随即在空气中散去。
琳达乖巧地说,妈妈,我以后不结婚,陪你好了。
琳达对于结不结婚的问题,既不理解也不在乎,她只是从电视上学来这句话,而后发现这句话具有某种魔力,能及时结束母亲的抱怨。
琳达把对父爱的渴望深埋在黑夜里,每颗牙齿掉了的时候,她就虔诚地把小牙装入精致的纸袋,压在枕头下,晚上,她蹑手蹑脚地爬上床,盼着牙仙子能在夜里下凡来,助她心愿成真。如果牙仙子能把父亲带回家,她愿意做她的仆人,她多希望能重新爬上父亲的肩头,听他唱歌……
又过了几年,父母亲各自有了新的情人,她就知道,不但牙仙子不存在,连梦中叨念的父亲对她的思念,也是需要闭上眼睛、竭力回忆才勉强有些影子的。一睁开眼,只剩了白墙与她相对。
父亲似乎不怎么想念她,这成为她一生的噩梦。
十五岁那年的五月,父亲生日的前一天,琳达在提前知道父亲在蒙特利尔后,就借长周末之机搭车去了蒙特利尔,想给父亲一个惊喜。到了车站,她给父亲打了电话,父亲的语气并不兴奋。刚一进父亲公寓的门,一堆空啤酒瓶就差点绊倒了她。她还遇见了父亲的女友珍。珍既不热情,也不冷淡。琳达拘谨地笑着,打量着客厅:地毯是灰旧的,橙黄色的窗帘已经褪色,积了灰的沙发上堆满了没来得及扔进洗衣机的牛仔裤和夹克。琳达小心翼翼地挪了挪沙发上的杂物,坐了下来。琳达的肩膀僵硬地向前倾着,盼着珍能在沉闷的气氛中离开,但珍一直没有离开。
默默地吃完一顿晚饭,父亲扔给她一个电视遥控器后,就与新情人进屋亲热去了。第二天一早,琳达告辞了,在公寓楼下,父亲深深地看了她一眼,就不愿再正视她,他躲避着他的公主。他的眼神陌生又疲惫。琳达几乎咬破嘴唇,才没有哭出声来。她藏得很深的爱被蒙特利尔的五月寒意击碎了,到处都是很痛的风,吹过来。
五岁时与父亲的那次分别,琳达永远不会忘记——没有想到的是,她和父亲的亲密,就那么结束了。她的童年,就那么结束了。很多年后,她才知道,离婚后,父亲的日子不好过,工作时有时无,女友不停地换,苦闷中只有酗酒还有点意思,身体欠佳的他对生活毫无招架之力,那时的他,只希望女儿离自己越远越好。
从蒙特利尔回来后,琳达变得更加沉默。母亲忙着在不同的餐馆打工,换男友,应付各类帐单。母亲依然抱怨这抱怨那,但十年的光阴也给了她足够时间来忘记一无是处的前夫了。这对于琳达来说,倒是个解脱。只要母亲不翻出陈年旧账指责父亲,琳达就觉得生活还是可以忍受下去的,虽然,父爱已经只是个梦了。
琳达很懂事。为了给母亲分忧,她从来不在母亲面前提起度假的事。每当同学朋友们到纽约、佛罗里达、欧洲去度假、庆祝圣诞及新年时,她从不敢想象,哪天,能够去纽约的第五大道买一瓶娇贵的香水,哪天,能够去迪斯尼乐园与梦中的白雪公主照个相,据大家介绍,那个“白雪公主”说话时,与电影里的声音一模一样。
俗语说,女大十八变,琳达也不例外。不同的是,丑小鸭变成美天鹅是发生在邻家女孩身上的故事,到了琳达这里,事情则刚好反过来。小时候的她,皮肤白皙粉嫩,腰若葫芦,可爱俊俏。长大后,或许是缺失的爱,全都长到身体里,葫芦变成了圆桶。当人们对她侧目时,她总是不自觉地缩起脖子,希望不被任何人注意到。
既然一切幸运都离她如此之远,胖就胖吧,琳达后来决定放弃辛苦的锻炼和节食,那就换一种方式活着呗,不就是活着而已嘛。
琳达就那么长大了。
3
从职业学校毕业后,琳达足足花了一年半时间,才找到一份工作。有时,她还要用微薄的工资资助父母,她毕竟是独女啊。
在恋爱上,几年过去,琳达也没有遇到一个追求者,她开始慌。有一个暴雪天,她从停车场倒车时,刮伤了旁边的车,只好留下一张纸条。就这样,她认识了车主斯坦尼。斯坦尼是个白人,中等个子,目光迷离,胡子拉碴,像个乐队主唱——这倒是很像琳达心里的父亲形象呢。父亲喜欢旁若无人地在家门口的草地上哼歌,邻居们都说,他像社区乐队的成员。琳达初见斯坦尼,就恍惚地想起小时候陪她嬉戏的父亲,心里一热,她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样,缠住了斯坦尼。
六个月的恋爱其实只是琳达一个人的恋爱,斯坦尼对她并不上心,她邀请了十次八次,他才答应一次,约会时,也不像别的恋人那么亲热。后来,她总算说服斯坦尼搬来一起住——斯坦尼刚好也省了一笔房租。当时的斯坦尼并没有其他更合适的选择,琳达的毅力终于见效——她如愿地当上了斯坦尼·克尔太太。
斯坦尼不爱她,她是知道的,但她爱他,这就够了。
婚后,她尽心地讨好丈夫,承担了几乎所有家务,无论斯坦尼多晚回来,她都等他到家才端出晚餐。她往浴室里喷香水,往自己身上喷香水,往床上喷香水。为了减肥,每顿晚餐前,她都用美容皮带紧裹腰腹部位。
不是所有的努力都有收获。斯坦尼对她始终缺乏兴趣。她也不觉得多悲苦——她原本不觉得她有福分捡到美满,所以也不觉得生活有多悲苦。但她也渐渐对夫妻间的那些事,失却了热情,生活如死水般寂静。
她常常一个人在厨房里忙碌,猛一抬头,望见窗外的树叶在艳阳的光线里摇曳。她安慰自己:“虽然我的爱情隐匿在看不见的阴影里,但我至少还拥有阳光,拥有空气,我还活着。”
结婚后不到半年,一年中月亮最圆的一个夜晚。斯坦尼一回家,就扔了一份分居协议在桌上:
“我们离婚吧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你们中国不是有句俗话,‘强扭的瓜不甜’,我一次一次地关上门,你一次一次地推开门……很抱歉,我真的没法再继续了……”
“不,我不会签字的。我爱你。”
“可我不爱你!”
“斯坦尼,我不会签字的。”
“可是——我爱上别人了……”
“我不会签字的,亲爱的。”
后来的一个月,斯坦尼隔三岔五地在家里找茬,酗酒,闹事,能打碎的东西都打碎了。他希望妻子报警……
琳达不但没有报警,还把收音机音量调到最大,遮人耳目。
斯坦尼口中的女友也始终没有出现。作为一个尽职的妻子,琳达的倔强和维持现状的毅力打败了斯坦尼。他也渐渐地对离婚失去耐心。第二年,不顾琳达反对,他去了偏远的萨斯喀彻温省,谋了份农场打杂的差事,每年回家一两次。
世界上有一种人,懒惰的不是身体,而是大脑。一点挫折就可以打败他们,让他们失去思考能力。斯坦尼就是这样的一个人。对太太没有热情,对工作,进而对自己的人生,都缺乏主动改变的意愿,久而久之,他把懒得改变一切的习惯当作“理所当然”。他既给不出幸福,也得不到幸福。他不肯面对琳达的痛苦,慢慢地,也就忘了。在萨省,他的生活呈现另一种样貌:酒精可以使男人更从容地沉醉不醒,在远离牵挂的地方,日子很快,也不太难。
琳达的爱情和婚姻,也就只有这么点可说的。
4
斯坦尼去萨省的第三年,琳达不顾他的反对,从中国云南的福利院领养了一个弃婴男孩,并给他取名为:格里高利。琳达一直没有生育,对这个男孩视如己出。
格里高利是琳达的偶像,是《罗马假日》里的英俊记者,是奥黛丽. 赫本曾经喜欢过的著名男影星,是世界上很多女孩的偶像。可琳达的格里高利却没有如此幸运,他出生时患有先天心脏病,被父母遗弃。到福利院后,动过一次心脏手术。
格里高利三岁那年,琳达送他到医院,又经历了一次心脏手术。手术那天是个周一,琳达没有请人来陪伴,而是一个人带着儿子去了医院。医生和麻醉师都很有经验,幽默风趣地逗着小男孩,仿佛这不是大手术,只是一个游戏般快乐的捉迷藏。护士把儿子推进手术室的那一瞬间,那扇门在琳达的泪眼模糊中,就是一场生离死别。
不知道等了几个世纪,她重新见到了格里高利。小男孩微弱又坚强地张开嘴:
“妈——妈,妈——妈——”
琳达的眼泪滴下来,她的心,从地狱又回到了人间。手术很成功,琳达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。
斯坦尼没有施予援手,他只需要酒。在萨省,与一群有酒就活得下去的朋友们一起,他有自己的简单人生。琳达和格里高利只是他记忆里的熟人的名字,他不怎么担心他们。
为了更好地照顾格里高利,琳达在不同的地方兼职,赚钱,补贴家用。同事们下班后去百货商店逛街时,偶尔会碰到在服装柜台兼职的她。她热情地与同事们打招呼,熟练地介绍自己的业余工作。当同事离开后,她就给自己打气:“琳达,琳达,这个傍晚才刚刚开始。加油!回家还要给儿子做饭呢。”
当她回到家时,已是晚上七点了, 筋疲力尽。
儿子还在长身体阶段,必须吃得健康些。琳达每天回家后,都坚持煮一顿新鲜的晚餐。把肉和鱼在前一天就解冻并清洁好,放入冰箱。次日一到家,就以最短的时间做出几盘色香味俱全的营养菜肴。饭后,她给自己倒杯热茶,儿子则把餐具放进洗碗机。在那样的时刻,她的疲劳减少了许多。
母亲的辛劳不只是字典里的形容词,也是实实在在的收获。如果没有格里高利,她的日子再清闲,又何趣之有?她的疲劳也意味着生机,洗碗池里的水流洗去了油垢,也洗去了一点她心里的孤寂,与油垢堆积的速度相比,她心里的孤寂更多一些。
上高中后,儿子常在下午放学后到同学家做功课,或者带同学来家里。学校老师经常布置需要集体完成的作业,孩子们之间经常串门。
有一次,邻居的一位老太太在路上截住琳达,提醒她要早点下班,多关心一下儿子的朋友们。老太太说:“你不是没听过吧,前些天,隔壁街的约翰逊家出事了,在朋友生日舞会上吸毒,最后送医院抢救……”
琳达悄悄地留心起儿子。有时突然提前下班回家,看看儿子在忙什么。突击了几次,并没有发现儿子和朋友们有什么异常。只有一次,她回家时发现儿子在沙发上睡着了——满嘴的酒气。她想起自己丈夫,气不打一处来。儿子道了歉,说只想在法定年龄到来之前,在家里学会喝酒,没想到不胜酒力。她警告儿子,上大学以前绝对不许碰酒。从那以后,果然没有再遇到什么让琳达不放心的了。她还是继续下了班去打工,站柜台。多赚点钱,等儿子上大学后,就带他去美国,痛痛快快地玩上一圈。
格里高利对于去美国旅游,并没有太大兴趣。在多伦多,没去过渥太华的人都多得很,美国也就那么回事。他上初中时曾经对琳达说,他不想去旅游,他只想要一个父亲。
记忆里,从来就只有母亲一个人陪着他。父亲回家的次数太少了,每次回家,也不和格里高利亲近。虽然母亲是个和善、细心而隐忍的女人,但她太沉默寡言了,这个家太冷清了……有一次,一年只回家一次的父亲,和母亲吵起了架。入睡前,格里高利听到父母在争执,很显然,母亲压低嗓门,是担心吵到他。母亲低声下气地请求父亲搬回多伦多,陪伴儿子。父亲则冷嘲热讽,甚至让琳达去找情人。
半夜,格里高利口渴,下楼喝水。在楼梯上,他听到了隐约的啜泣声。他小心翼翼地下楼,不敢发出一点动静,压抑而沉闷的哭声是从地下室传出来的。可怜的母亲!竟连哭泣也要挑选一个安全、不影响别人的地方,而且是在半夜!他握紧拳头,决计再也不在母亲面前提起父亲——那个夜晚改变了他,他觉得自己不再是从前的自己了。
格里高利心里还有一个秘密。他曾经在流星划过夜空时,朝着大海的方向,许下心愿:“流星啊,求你带给我他们的消息吧。他们还好吗?他们当年遗弃我,一定有迫不得已的原因吧?希望那迫使他们丢弃我的苦难缘由已经消失。请转告他们啊,我依然热爱他们,希望命运善待他们。愿这一生终能有机会与他们重逢,哪怕只是见一面。”长大后,他想见一见亲生父母的愿望更加强烈。他知道这并不容易,母亲当年已经问询过福利院,并没有任何线索。但如果长大后的自己长得很像父母,甚至他还有别的样貌相似的兄弟姐妹,或许能有奇迹?少年时,母亲曾陪他去过云南一次,一无所获,只是当作旅游了一次。后来,他看母亲一个人独撑这个家,越来越忙,也不敢再提起此事了。他心里想,总还有机会的。
他的这个家过于安静,有着看得见却摸不着的温暖。母亲从不对他有太多要求,总是把家里收拾得整洁干净,总是和气地微笑着。为了他,母亲宁可维持着和父亲的毫无快乐的婚姻。如果她放弃这场婚姻,真就那么可怕吗?有一次,格里高利见母亲无聊地靠在沙发上看电视,就故意聊起一位好友的家事。这位好友的父母离婚后,继父和继母都对他很好,反而得到了两份爱,而原先,他们家的战火不断,“烧”得整个屋子充满火药味。母亲听完,只是淡淡地微笑着,说,我老了。她的淡然没有一点的不知所措。
5
大学里,有一次,格里高利和朋友去酒吧喝酒时,认识了辛西娅。辛西娅浓眉大眼,抽烟时,就将纤细的手指紧贴着玫瑰红的小嘴,笑意微露的脸上透着不羁的神情,犀利的眼神全然不将世界放在眼里。格里高利却从她嘲讽的笑容中,看到了不同于青春叛逆的欲言又止。经过几次故意搭讪、巧遇,辛西娅成了格里高利的女友。辛西娅也成长于一个单亲家庭中,从小跟随医生母亲生活。
她最喜欢折腾指甲,除了花草虫鸟,她把妖魔鬼怪也都画到手指甲和脚趾甲上。格里高利和辛西娅相识后,生活被入侵了,马路的颜色在他眼里都变得不同了——谁说马路是灰色的呢。这个女孩如此的美,一颦一笑足以摄去他的灵魂。两只同病相怜的鸟儿从彼此的吸引中听见青春的呼唤。琳达不喜欢辛西娅,但她不说。只要儿子喜欢就好。琳达每次见到辛西娅,都盯住她的烟熏眼和怪异图案装饰着的脚趾甲,琳达心里感到极不舒服,但也无可奈何。格里高利看得出母亲的态度,装作毫不知情。
有一次,辛西娅趁她母亲周末去看望亲戚之际带格里高利回家,她递给格里高利一根烟,神秘地眨眨眼,格里高利抽了之后,脑袋沉沉的,胃里翻江倒海,几乎晕厥过去。又过了一会儿,他看见自己牵着辛西娅的手,到了阿玛尼梯田,他一级一级地跨上去,他看见,在最高处,一位穿着大红裙装的女人站在那里,她的头上戴着华丽头饰,手上拿着一条红绸巾,朝他使劲地挥舞。格里高利一路摔,一路跑,声嘶力竭地喊道:“妈妈!妈妈!妈妈!”
那次,他仿佛跌倒在云南的雾里!他仿佛见到了亲生母亲……母亲的手比棉花还软,抚摸着他和辛西娅,三个人抱成一团,又哭又笑。
雾散了,格里高利努力地回想着意识中刚刚见到的云南母亲,却怎么也记不清她那温暖明媚的笑容到哪里去了。他转身看看昏昏沉沉的女友,抱起了她,死命地吻她。两个又哭又笑的成年人还没有真的长大,却梦想着像真正的大人那样,把彼此交付出去。辛西娅挣扎着下了楼,她想去厨房拿块饼干,给男友填填肚子,却一个踉跄,从楼上摔下去。一瘸一拐了大半个月后,才勉强恢复。格里高利很后悔,便耐心劝说女友,以后再不要沾毒品了。辛西娅也答应了。
不料,在两个月后,格里高利为了掩护辛西娅,在一次不明就里的聚会活动中被警察抓了。
6
琳达好不容易熬到儿子从大学毕业,觉得身上的担子轻了。还没来得松口气,格里高利却因为吸毒偷窃而进了监狱。他好不容易长大了,却被困进了监狱。
琳达从琐碎的记忆中回过神,只见乌云依然在天空徘徊,阴沉沉的,看样子,暴雨正与天空拉扯着,随时都要降下来。
“既然到了这一步了,也没什么可想的了,先想办法见见他吧。”她心里想。
她去狱中探望时,一开始,格里高利还淡淡地应付几句家常话。当她愤怒地将矛头指向辛西娅、指责她毁了他时,格里高利立即变得歇斯底里。只是抽一口烟的功夫,他的年轻的脸庞就因怨怒而扭曲,琳达几乎认不出他了,这是儿子的脸庞吗?她怎么只看见眼前站着一只暴怒的狮子!眼神冷酷的他恨不能置人于死地!格里高利猛地从喉咙里发出哭声,声泪俱下地述说了他在成长岁月里的痛苦,父爱缺失的孤独,母爱过于周全的压力,这些还不够惨吗?!没有去旅游压根就算不了什么!他低吼着,责怪母亲不该领养他。
“我本来就只是这世界上的孤儿,让我自生自灭好了!是你,是愚蠢的你,让我不能做我自己,因为我必须成为你的儿子,必须让你骄傲,而我不能够做到。我不愿意!我不能够!”
他甚至讥讽母亲,连老公都盯不住,却不喜欢自己的迷人女友。琳达为儿子所做的一切,此时此刻,全成了多余的错,成了他今天变成这样的理由。
儿子愤然地说,他一直都不开心。围着他转的她,是自作自受。
琳达回到空落落的家,什么都想不明白。儿子的话比刀子还锋利,刺进她的每一根血管,喷出来的,只有绝望。
她不知道,还有什么理由可以坚持下去吗?二十年了,自从她把儿子领进屋、给他第一杯热牛奶开始,她就一刻也没有放松过。她就像一个战士,不生病,不喊累,只知道不停地忙碌。她不求回报,那些忙碌都是克尔太太应该做的,如果她不管不顾自己的孩子,谁来管呢?他需要一个家,她就给他一个家,尽管这个三角形的家,少了一个角——不可缺的一个角。
从监狱回来起,琳达就不相信自己还能轮着什么好事了。这么忙碌有什么益处呢?她为儿子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最好,不但没有得到感激,而且还成了“罪责”。至于老公,早已成了摆设。
到头来,自己这一生,竟是白白付出,分毫不得。
回到家,她直奔卧室,整个人像散架了一样,漫无目的地趴在床上,她保持着这个姿势,一动不动,墙上的时钟趁机漫游了好几个小时。安省的教师昨天又罢工了,单位里的几个同事都把低年级的孩子带到公司去,大家对罢工既生气又无奈。万念俱灰的琳达却在这已然奔溃的世界里,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案:罢工。
是的,她是该罢工了。
她不过是一个有着婚姻外壳的单身女人,多年来,她害怕自己的尴尬降低儿子的幸福感,一直小心翼翼地看护着表面的宁静,不敢给自己放假。而今,却只留住空虚,与自己相守。对未来的期待,不过是镜中的花,她很清楚,她伸出手的时候,其实什么都抓不到。
“谁都不需要谁的。”她喃喃自语道。
她把自己关在卧室里,直到次日清晨。天亮后,她既不去上班,也不给公司里打电话请假。她已经不在乎丢饭碗这种“小事”了。同事好友米歇尔感觉到异样,追到她的家里。米歇尔替她向老板请了一周的病假。
琳达在床上趴了三天三夜,眼睛却不曾合过,她既不困,也不饿。她的耳朵里一直都听到一个声音,巨大陨石击中地球的声音。
如果不是她的老母亲打来电话,她还会继续地躺在床上,听陨石击中地球的声音。老母亲每年都要出门度假一次,每次,她都要将卷毛狗托付给女儿照顾。这次,琳达以身体有恙为由回绝了母亲的请求,她砰的一声挂掉了电话,这使她感到些许轻松。
琳达考虑着,要到哪里去,去一个她做不成她自己的地方。但她的想象力早已枯竭,她绞尽脑汁也无法想出,这样的地方到底在哪里。她到底是老了还是没老?为什么院子里的树明明长大了不少,她却只能通过拿尺子量才能看得出来呢?
到了第四天,琳达开始离开卧室,到厨房找食物。她烤了几片过期的面包,就算吃过了。
等她不再躺在床上了,她开始像一个机器人那样履行职责。她照样去看儿子,给他送些东西,定期写信。儿子的态度没有明显好转,虽不似第一次那般狂怒,但语气冰冷,眼里没有一丝阳光,他的紧闭的嘴唇似乎不屑再吐出轻蔑的字眼。监狱那种地方也不是可以争辩爱与不爱的地方,算了,她决计不再期待了。
或许,他的出身不是她能够想象和控制的;或许,这一切都是天意,她无能为力,她的温情和爱,都从这个年轻小伙子身上跑掉了。她的痛苦太多,也许,她的爱也没意思,不必追究去向……
后来,琳达干脆对儿子说:“我最近准备换个工作,时间表满满的,你好好照顾自己,等我忙完了这阵子,再来看你吧。”儿子木无表情,她不敢看他的眼睛,匆忙离开了。
琳达对米歇尔说:“人生就是挣扎,我挣扎了几十年,以后还要继续挣扎下去,等到生命的幕布落下了,挣扎也就结束了。”米歇尔递给她一杯咖啡,劝她哭出来,她依然只是摇头微笑着,她明白,眼泪只是自己收着,还是省下来的好。
7
她不再做兼职工作了,每天下了班就直接回家,也不开火,裹上一个三明治,就是一顿。好长时间,她都不敢走进儿子的卧室,怕自己哭。终于有一天,她的脚不听使唤地踏进了儿子的房间,她甚至不知道,这些年是如何陪他长大的。她翻开儿子的床头柜抽屉,里面零乱地放着一些儿子喜欢的小物件,比如他最喜欢的歌星签名海报和球星纪念邮票等。正当琳达关上抽屉时,她顺手取出抽屉侧面的一个白色信封,打开时,她惊呆了:信封里装着的,是每一年儿子生日时,她送的生日贺卡。其中最早的一张贺卡,是儿子两岁时她送给他的。原本,她让儿子将这些旧卡片存入一个收藏记忆的“百宝箱”里的,不知道他何时又放进了床头柜。
琳达翻着这些贺卡,感觉这些日子远离她的一切又回来了。二十年的记忆很像一场电影,放映在房间里的香草兰色墙面上——这墙,也是儿子一个人刷的。
“我并非一无所有……”她絮絮叨叨地对自己说,她开始同屋里的每一件物品说话。
过去的日日夜夜,在每一声“晚安,我爱你”的安宁中,母亲的心早已得到回报。
她又想起这些年来,儿子一直都希望她获得作为女人的快乐,而不必刻意经营一个那么整洁安静的家。
她早已习惯将逃避当作坚强。她不知道,是谁毁了她作为女人的幸福,是父母,还是斯坦尼,抑或只是命运本身?作为女人,她的上半辈子过得太寂寥了,她相信自己命该如此,她相信自己外貌太平庸,性格太冷淡,得不到真正的宠爱。她的自卑,对于儿子而言,也像一块巨石,压在他的青春躯体中。她想起儿子在监狱里对女友维护的表情,忍不住苦笑起来,即使女友害他到这个地步了,他依然袒护着她。
这个年龄的男孩子,是要从自己踩出去的每一步中去感受世界和女人的,母亲并不是拉着风筝的线,母亲只是跟在风筝旁边奔跑的孩子,或追上,或追不上。
那晚,浴后的琳达站在热气呼出来的镜子跟前,仔细地打量起自己。这不是一个中年女人的身体,这分明只是一个肥胖的躯壳。懒洋洋的松弛皮肤之下是斗志全无的颓败。
不曾经历过韶华灿烂,就这样,她将继续一个人,一个人面对每一次浴后的热气腾腾,直到永远。
她的嘴唇变得越来越干燥,浴室的湿气并没有停留在她的身上。她披上浴袍,坐在床边。她的身上,爬满了看不见的小飞虫,吞噬着她。一团慢火,一团不知源于何处的慢火,缓缓地点亮了黑暗的神秘之处,驱逐着飞虫。
一个女人的身体,总是先于心而老去的,她若这么坐在床上,听任所有的重量压迫自己,最终定然会站不起来。
她害怕了。
她的体内是尚未开放过的蓓蕾,还来不及长成鲜花的模样,就残忍地风干为没有露水的干花。
未凋零的生命,提前凋零了的女人。
她突然地想起丈夫,如果那一年的她同意离婚,或许他的酗酒不会愈演愈烈,或许,她也会有别的际遇。
她维持家庭的决心那么不可动摇,而今却是三个人,三个地方。
就这样了吗?琳达自言自语道。自从儿子进了监狱,她开始习惯了每天对自己说话,并且说出声。
“我的躯壳还可不可以被重新填满?”她问自己。她的声音回荡在空气中,她的目光,扫视着屋内。
铮亮的家具,铮亮的地板。
时光,遗落在这些干净得没有一点灰尘的空间里。
她看见,体内尚未灭绝的小飞虫,正在与她从前几乎没有波澜掀起的身体搏斗,不曾燃过的青春之火逼近她,她想逃,却犹豫着。她知道,这一次如果逃离这团火苗,她就真的如同死去。
她想离火苗近一点,却在火光中望见自己的狰狞面目,她曾有过端秀的脸庞,公主般的神情,却消逝在紧紧攫取却不曾体验过生命烈焰的困顿中,从那一年父亲的离去,到斯坦尼的出走和儿子的离叛,她都不曾留住最想留住的一切。而今,连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也在脱离自己。放弃的绝望始终压迫着她,她咀嚼自己的冷寂,咀嚼命运的冷寂,她不许自己不笑,于是,对自己的反叛,就只发生在浴后的短短瞬间。
她的狰狞并非面容,而是在无数寂寞日子里面对镜子时的顾影自怜,那无法睁大的眼眸渐渐变得呆滞,上扬的嘴角难以感受欢乐的滋味。
承认失败比强迫自己幸福更为轻松。琳达无奈地想。
第二天,她上网查了很多广告,与一位美容整形顾问预约了第一次咨询服务。她准备去做一个抽脂手术,看能否借手术刀的神奇,还自己一个年轻女人的曼妙身材。
她打电话让斯坦尼回家,并告诉他,她同意离婚了。斯坦尼在电话里愣了一下,说他会尽快回家办理手续。
做完这两件事,她的心里轻松了好多。欠斯坦尼的,还了;欠自己的,也有所补偿。
8
琳达告诉儿子,她决定不找新工作了,还将定期去看他。
每次去看望儿子,她都开始讲起自己的新发现,哪个角落新开了一家饼屋,哪个角落新开了一家便利店。她还把自己参加瑜伽班的笑话告诉格里高利,那个粗俗的费瑟奶奶,把练瑜伽时需要的护手垫当做胸垫……
格里高利依然不怎么说话,但母亲的絮叨却让他得到一丝从未有过的安慰。当母亲告诉他,已经同父亲一起见过律师时,他还为母亲感到高兴。他希望母亲的世界里,还能多填点东西。
琳达找到辛西娅的地址,给她寄去了一套精巧的美甲工具作为圣诞礼物。她甚至说服老父亲,一起去了一趟香港。
在香港,她的父亲在地铁出口和街头艺人一起唱粤语歌,他还带琳达去油麻地排了老长的队,品尝地道的双皮奶。双皮奶的味道远比不上父亲以前夸耀的那般鲜美,说实话,琳达连第二勺都不想尝。过于腥浓的鲜奶味呛得她味觉失灵。然而,这是她和父亲从前的秘密,在地下室,父亲绘声绘色地讲述着如何排队,如何眼巴巴地盯着店里伙计端上双皮奶,如何在几秒之内吃个精光。她把自己的那碗全部吃完,与父亲相视一笑。
他们也爬上了狮子山,父亲告诉她,这就是香港,香港人崇尚永不言败。她和父亲联名给母亲寄了一张明信片,她固执地画出了三个人的影子。
父亲已经颇显老态,步履蹒跚,但他依旧眯着眼,哼着歌,在香港的一个雨天里,还给琳达一个童年的艳阳天。
或许,公主梦早已不再重要,与命运和解也是对人生最柔软的一种抗争,与所有被伤害的,被辜负的,被遗忘的。
9
为了更好地了解整形美容手术,琳达加入了一个女性俱乐部。这个俱乐部里的女人,终生只有一个目标:减肥。五花八门的话题,层出不穷的自娱自乐。她在俱乐部里依然沉默,只是强迫自己保持好奇心,与人群周旋。克丽儿是个年仅二十五的年轻女孩,两年前通过抽脂手术,从一个超级胖妞变成一个身材苗条的美女。她在博客中分享了手术的全过程以及如何保持术后康健的秘诀,这个俱乐部就由她发起。琳达参加了几次活动,对这些女人的豪放实在难以适应。虽说这是个以减肥健身为主旨的集体,但大家聊得更多的,依然是各类八卦。
克丽儿对琳达的遭遇不以为然,她说:“不是我打击你,这里的哪个女人比你容易,谁的人生不在挣扎呢。谁没有一段尴尬之极的往事啊!丽萨一年之内被五个男友甩,现在在与第六个约会;菲谢里,你看她笑得多么开心啊,她动过三次骨科手术,离过三次婚,现在一个人带着三个年幼的孩子,老公还总是拖欠赡养费;还有这个美美,她可是你们华裔血统的,她爱上一个叫默罕默德的男人,那男的骗了她。等孩子生两个了,才知道默罕默德在中东老家那边是有大老婆的。她威胁离婚,那默罕默德就哭啊忏悔啊,拿把刀割他自己,家里大的小的闹成一团。她也不敢报警,怕危害到小孩。她一哭起来,就说自己不小心成了‘小老婆’了。你看这都什么事啊?可谁不是依然在傻笑着呢。天底下的女人,谁对自己的身材满意过?谁又对自己的人生满意过?不开心一天,一天就没了。”这些话从克丽儿那性感又迷人的樱桃小嘴里蹦跶出来,怪滑稽的。
“可是每一天起床的时候,我们都要告诉自己:今天的我们是一生中最好的自己,一生中最好的一刻就在今朝,”克丽儿又老成地补充道。当然,这是真诚的劝告,对于计较身材的女人,对于害怕青春不再的女人,每天起床时不妨听一听窗外的鸟叫声,同时应当告诫自己,又一天过去了,此去的每一天,只会离衰老更近。
琳达也着实难以判断,谁比谁更不幸,但她倒是看出一点:很多与她一样、以为命运没有眷顾自己的女人,比她更懂得笑,她们在莫名其妙的笑话中乐得前俯后仰,松垮的赘肉弹奏出俏皮的音符。
琳达的年龄和身体状况都令医生对她的手术评估十分谨慎。医生要求她完成各种体检。她的时间表越来越忙。
她差点忘了格里高利还在监狱里。
10
两个月后的一天,琳达的同事们突然听到一阵哭声,整层楼的人都听到了。
“怎么了?”米歇尔担心地问。
琳达的手里举着一封信,是她儿子寄来的。
她站起来,一边抹泪一边说:“儿子说,我是好妈妈——”
她大声地读着信:
“亲爱的妈妈,我想念您。您是最好的妈妈。请原谅我的错——我犯了愚蠢的错,却迁怒于您,我至亲的人。我很后悔。我将尽我所能,让您不再为我难过。妈妈,您牵着我的手,带我回到那个小屋,从此,我有了家,有了爱我的母亲。我将不会再离开,不会再离开您。”
琳达把这封信读给所有的人听。
命运的馈赠来得有点晚,但,终于还是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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